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,按照“一次出臺、三年連調”的實施辦法,在2005年、2006年兩年調整的基礎上,2007年,天津市對全市106萬退休人員再次普調養老金,人均增加115元,三年人均增加了325元,由調整前的人均764元提高到1089元,增幅達到42.5%。
據了解,天津市在養老金調整中,通過政策引導,向工齡長、年齡大、職稱高的退休人員傾斜,引導職工工作時堅持繳費,鼓勵學技術,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大幅提高的同時,注重了社會公平,體現了對繳費時間長貢獻大和具有高級技能人員的尊重,彰顯了對老職工的關懷。